南开大学元素有机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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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有机化学(专业代码:070303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及心理承受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1.     有机合成化学

2.     金属有机化学

3.     物理有机化学

4.     有机分析化学

5.     天然产物有机化学

6.     杂原子有机化学

7.     化学生物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8

1

1、2

 

190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5

高等有机化学1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6

高等有机化学2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7

有机结构分析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8

通识教育

32

2

1

讲授

051

 

 

 

 

 

 

 

 

 

 

 

 

 

 

必选课(5选2)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大有机学生必修)、必选课(学生在5门课里至少任选2门)以及选修课;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在科研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进行统一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一)考核方式: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可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方式。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或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

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审核组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审核组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硕士研究生在统一分组答辩时,各组评分的最后一名,需提供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和相关谱图,接受由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的委员会的再审查,以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

(6)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审核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上述决议适用于化学学院所有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化学生物学(专业代码:070320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及心理承受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化学生物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8

1

1、2

 

190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5

高等有机化学1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6

高等有机化学2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7

有机结构分析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8

通识教育

32

2

1

讲授

051

 

 

 

 

 

 

 

 

 

 

 

 

 

 

必选课(5选2)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大有机学生必修)、必选课(学生在5门课里至少任选2门)以及选修课;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在科研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进行统一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一)考核方式: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可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方式。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或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

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审核组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审核组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硕士研究生在统一分组答辩时,各组评分的最后一名,需提供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和相关谱图,接受由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的委员会的再审查,以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

(6)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审核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上述决议适用于化学学院所有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精细化学品化学(专业代码:070321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及心理承受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精细化学品化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8

1

1、2

 

190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5

高等有机化学1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6

高等有机化学2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7

有机结构分析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8

通识教育

32

2

1

讲授

051

 

 

 

 

 

 

 

 

 

 

 

 

 

 

必选课(5选2)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大有机学生必修)、必选课(学生在5门课里至少任选2门)以及选修课;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在科研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进行统一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一)考核方式: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可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方式。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或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

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审核组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审核组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硕士研究生在统一分组答辩时,各组评分的最后一名,需提供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和相关谱图,接受由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的委员会的再审查,以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

(6)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审核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上述决议适用于化学学院所有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植物病理学(专业代码:090401   授予农学/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主要研究方向:

01杀菌剂作用机理的研究      

02植物病毒学的研究和抗植物病毒药剂的创制      

03植物激活剂的研究和创制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自学为主,辅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8

1

1、2

 

190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5

高等有机化学1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6

高等有机化学2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7

有机结构分析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8

通识教育

32

2

1

讲授

051

 

 

 

 

 

 

 

 

 

 

 

 

 

 

 

 

 

 

 

 

 

必选课(5选2)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大有机学生必修)、必选课(学生在5门课里至少任选2门)以及选修课;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在科研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进行统一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一)考核方式: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可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方式。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或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

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审核组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审核组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硕士研究生在统一分组答辩时,各组评分的最后一名,需提供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和相关谱图,接受由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的委员会的再审查,以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

(6)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审核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专业: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代码:090402 授予农学/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主要研究方向:

01昆虫学      

02昆虫神经信息学      

03昆虫毒理学      

04基于靶标绿色农药设计与合成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自学为主,辅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8

1

1、2

 

190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5

高等有机化学1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6

高等有机化学2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7

有机结构分析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8

通识教育

32

2

1

讲授

051

 

 

 

 

 

 

 

 

 

 

 

 

 

 

必选课(5选2)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必选课(学生在5门课里至少任选2门)以及选修课;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在科研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进行统一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一)考核方式: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可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方式。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或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

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审核组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审核组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硕士研究生在统一分组答辩时,各组评分的最后一名,需提供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和相关谱图,接受由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的委员会的再审查,以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

(6)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审核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专业:农药学(专业代码:090403   授予农学/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农药学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主要研究方向:

[1]     绿色新农药的设计、合成和生物活性研究;

[2]     农药分析

[3]     农药生物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自学为主,辅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8

1

1、2

 

190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5

高等有机化学1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6

高等有机化学2

48

3

1

讲授

051

05121027

有机结构分析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8

通识教育

32

2

1

讲授

051

 

 

 

 

 

 

 

 

 

 

 

 

 

 

必选课(5选2)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分为必修课(大有机学生必修)、必选课(学生在5门课里至少任选2门)以及选修课;

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在科研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硕士生要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由本人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硕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申请进行统一答辩。

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一)考核方式:硕士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的重点应是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教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可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可以采用笔试或写读书报告、论文的方式。考查可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考试应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无论是考试或考查,均应严格要求,保证质量。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的决议

为了规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2005年6月8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充分研究讨论,到会委员全体表决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6年起,有机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答辩。

(2)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准备好论文和相关答辩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科办公室,由学位评定审核组分组确定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每个研究生导师都有义务服从学位审核组安排参加统一分组答辩的评委工作。

(3)学生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度,导师可以参加并介绍学生情况,但不允许替学生回答问题,论文答辩表决时,导师须回避。

(4)硕士论文须书写规范,若错误太多,答辩委员会有权限令修改甚至重新打印装订。修改合格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5)硕士研究生在统一分组答辩时,各组评分的最后一名,需提供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和相关谱图,接受由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的委员会的再审查,以决定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

(6)不遵守本决议者,本学位审核组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上述决议适用于化学学院所有有机化学、农药学、化学生物学和药物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有机化学(专业代码:070303  授予理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及心理承受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8.     有机合成化学

9.     金属有机化学

10.     物理有机化学

11.     有机分析化学

12.     天然产物有机化学

13.     杂原子有机化学

14.     化学生物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4-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2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

1、2

 

190

05111004

博士生文献报告

48

3

3

讲授、阅读、讨论

051

05111006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

48

3

1~5

学术报告

051

 

 

 

 

 

 

 

 

 

 

 

 

 

 

选  修  课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注:没有修过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的大有机专业的研究生,必须选修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2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课程要求参加大有机学科安排的学术报告,每学期一次考试,博士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通过3次考试。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博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本专业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标准。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并且通过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详见其他要求),方可申请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建立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博士答辩资格审查制度的决议

为了规范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和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从2006年开始对博士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几年来的试行结果,对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办法进行了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决议公布如下,并从2014年5月执行。

(1)     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实行统一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当年的3月和9月进行。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才能正式进入博士答辩程序。

(2)     准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应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后,连同发表论文或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在每年的3月15日或9月15日前交到学科办公室。

(3)     学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SCI发表文章的累积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4.0,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直接进入博士答辩程序。达不到4.0要求按化学学院的破格申请程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4)     不遵守本决议者,学位分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博士学位的申请。

(5)     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学位授予,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

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化学生物学(专业代码:070320   授予理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及心理承受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化学生物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4-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2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

1、2

 

190

05111004

博士生文献报告

48

3

3

讲授、阅读、讨论

051

05111006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

48

3

1~5

学术报告

051

 

 

 

 

 

 

 

 

 

 

 

 

 

 

选  修  课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注:没有修过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的大有机专业的研究生,必须选修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2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课程要求参加大有机学科安排的学术报告,每学期一次考试,博士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通过3次考试。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博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本专业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标准。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并且通过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详见其他要求),方可申请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建立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博士答辩资格审查制度的决议

为了规范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和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从2006年开始对博士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几年来的试行结果,对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办法进行了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决议公布如下,并从2014年5月执行。

(1)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实行统一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当年的3月和9月进行。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才能正式进入博士答辩程序。

(2)准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应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后,连同发表论文或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在每年的3月15日或9月15日前交到学科办公室。

(3)学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SCI发表文章的累积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4.0,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直接进入博士答辩程序。达不到4.0要求按化学学院的破格申请程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4)不遵守本决议者,学位分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博士学位的申请。

(5)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学位授予,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

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精细化学品化学(专业代码:070321   授予理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及心理承受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精细化学品化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4-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2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

1、2

 

190

05111004

博士生文献报告

48

3

3

讲授、阅读、讨论

051

05111006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

48

3

1~5

学术报告

051

 

 

 

 

 

 

 

 

 

 

 

 

 

 

选  修  课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注:没有修过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的大有机专业的研究生,必须选修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2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课程要求参加大有机学科安排的学术报告,每学期一次考试,博士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通过3次考试。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博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本专业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标准。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并且通过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详见其他要求),方可申请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建立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博士答辩资格审查制度的决议

为了规范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和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从2006年开始对博士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几年来的试行结果,对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办法进行了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决议公布如下,并从2014年5月执行。

(1)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实行统一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当年的3月和9月进行。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才能正式进入博士答辩程序。

(2)准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应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后,连同发表论文或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在每年的3月15日或9月15日前交到学科办公室。

(3)学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SCI发表文章的累积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4.0,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直接进入博士答辩程序。达不到4.0要求按化学学院的破格申请程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4)不遵守本决议者,学位分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博士学位的申请。

(5)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学位授予,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

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专业:农药学(专业代码:090403   授予农学/理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主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勇于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教育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敬业精神,具有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

2.掌握农药学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需要。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主要研究方向:

[4]     绿色新农药的设计、合成和生物活性研究;

[5]     农药分析

[6]     农药生物学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讲授与讨论相结合,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提倡研讨式教学,以自学为主,辅以讲授、讨论班(Seminar)、文献阅读和读书报告等教学方式,特别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老师应及时吸收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更新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指导教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针对研究生本人的特长,安排在读期间研究方向、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4-6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2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

1、2

 

190

05111004

博士生文献报告

48

3

3

讲授、阅读、讨论

051

05111006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

48

3

1~5

学术报告

051

 

 

 

 

 

 

 

 

 

 

 

 

 

 

选  修  课

05122052

有机合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3

金属有机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4

物理有机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5

化学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6

现代农药化学与生物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6

有机立体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22

绿色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7

超分子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2058

计算化学

32

2

1

讲授

051

05121024

科技论文写作

32

2

1

讲授

051

补修课

 

 

 

不计学分

 

 

 

 

 

 

 

 

 

 

 

 

 

 

 

注:没有修过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的大有机专业的研究生,必须选修科技论文写作(课程代码05121024)。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

总学分不少于1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5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2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为1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

《当代有机化学前沿》课程要求参加大有机学科安排的学术报告,每学期一次考试,博士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通过3次考试。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结合科研任务,选择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的课题,要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所见解。导师应及时加强对博士论文写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最迟应在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本专业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达到学校的相关规定标准。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并且通过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详见其他要求),方可申请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南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如本学科有需要,可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要求等)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建立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博士答辩资格审查制度的决议

为了规范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农药学和化学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和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从2006年开始对博士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根据几年来的试行结果,对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办法进行了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决议公布如下,并从2014年5月执行。

(1)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和农药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实行统一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当年的3月和9月进行。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才能正式进入博士答辩程序。

(2)准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应填写论文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后,连同发表论文或专利等材料的复印件,在每年的3月15日或9月15日前交到学科办公室。

(3)学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SCI发表文章的累积影响因子大于或等于4.0,将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直接进入博士答辩程序。达不到4.0要求按化学学院的破格申请程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未通过博士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将继续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并参加以后的博士答辩资格审查。

(4)不遵守本决议者,学位分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博士学位的申请。

(5)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博士学位授予,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化学二(有机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化学生物学)学位审核组

植物保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植物保护学位分委员会于2014年6月2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经讨论,全体委员最后达成以下决议:

1)研究生的课程培养方案与有机学科基本一致。

2)植保博士生拟申请毕业答辩前,每人必须提前半年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

3)植保博士学位受理时,要求博士学位申请者在国际农药学相关主流SCI杂志发表不少于1篇研究论文,发表的总论文数或专利公开数不少于2。

4)此方案自2015年生效。